第1988章 相互制衡,利益共同体-《大明暴君,我为大明续运三百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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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待众人出声,张子兴继续道:“第一,圩长掌控着分配用水的权利,以及防止争水冲突的权利,让大家伙都有水可用;

    其次,赋税与劳役是按照田亩数量征收的,田亩多就多征,田亩少就少征,相同的,用水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第三,圩田高产,俗话水苏湖熟,天下足,但需要持续投入人力物力维护,田主(业户)出钱,佃户出力,共同承担修圩成本。

    这三点总结出来就是佃户、百姓、富户三者之间是利益共同体,担任圩长的豪强富户敢欺压百姓,那百姓就不出工维修圩田,百姓不出工修建,圩长就不给百姓用水。

    一旦圩坝被冲毁,洪水肆虐,淹毁农田,损失最大的就是富商豪强,因为他们的田地是最多的。

    诸位大人都知道,苏州赋税占了大明一成以上,若是出现了以上两种情况,粮食肯定会大幅度减产的,

    影响了赋税朝廷肯定会派人前来调查,到时候倒霉的肯定是盘剥百姓的圩长。

    而受灾的百姓大概率是由朝廷赈灾的,法不责众,尤其是涉及到数以千计且没有直接对抗官府朝廷的百姓,大概率也不会处罚的。

    集体发展手工业其实也是类似的,无论是工长、线长还是成员百姓,共同的目标都是能赚到更到的银子。

    只要制度确定,赏罚分明,基本就不会出现问题。

    如果出问题依旧是影响坐商的坐税和行商的过税及海贸关税,官府肯定会介入的。

    至于说后期是不是会与商人之间产生类似的问题更是不会存在,契约精神、诚信问题、市场竞争等问题就能自行调节了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张子兴再次起身走到了木板前,提笔写下了几行字,众人微皱的眉头立刻舒展了开来。

      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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